“对照全省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调度暨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指出的‘五个反差’,驻厅纪检监察组和综合监督单位要做到‘三个摆进去’认真分析、抓实整改……”在近期召开的清廉云南建设监督推进会上,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谈道。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部门实践,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联动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通过会商研判、成果晾晒、交叉互查等措施,打出一套监督推动“组合拳”,持续放大清廉云南建设效应。
构建责任“共同体”促落实。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年初与3家单位党组逐一会商,共同查找差距不足,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清廉云南建设措施。上半年会同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召开2次监督推进会,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细化“行动+清单”机制,形成“一把手”带头担当作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实现监督专责与监管责任“双向奔赴”。
实行成果“晾晒”督进度。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细化“一画像两清单”为主要内容的措施,推动3家单位围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这一基本定位,督促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下属单位,定期“晾晒”履责“自画像”和成效清单。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拖延整改、政治生态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反弹回潮”等问题,印发《预警提示函》,督促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补齐短板弱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完善清廉“监督网”纠偏差。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联动3家单位党组持续压紧压实机关纪委、财务、内审及办公室督查督办责任,开展季度交叉互查2批,反馈问题105个。围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等工作部署,下发《工作提示函》11份,研究细化改进机关作风、强化行业系统监管等方面工作举措。此外,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印发自办案件典型案例通报2批,推动建章立制21个,努力拓展清廉云南建设新实践。
接下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将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整改联动等工作机制,持续督促驻在和综合监督单位把清廉云南建设与部门和行业工作有机融合,助推工作力度再加大、进度再加快、质效再优化,充分彰显“十大行动”的行业辨识度和贡献率。(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