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全组干部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标杆,成为党的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每周一组织开展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领导带头每人认领1至2个章节,结合日常查办案例,逐条原文领学、新旧对照解读。通过个人领学主讲、集体研讨解疑,加深对具体条款的理解把握,目前组织开展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8场次。
与此同时,及时召开支委会,审议《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方案,明确把学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重点,对原原本本学、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解读培训、强化检视整改4项工作安排进行梳理,分解为9条具体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推进。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还以“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及测后复盘解析为契机,有计划地选取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21部党内法规和11部国家法律进行学习。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测后复盘解析2场次,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的学用结合。
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建宣讲团,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科学院开展《条例》宣讲6场次,1460余人接受教育。督促、指导省农业科学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通报有关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契机,对《条例》违纪情形、责任追究等内容做重点解读和宣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