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说起政治监督,总感觉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抓手,现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印发的《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具象化表达了政治监督的工作原则、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监督成果,使政治监督工作有了方向、有了抓手,也使我们更加明确了如何有效开展和配合政治监督工作。”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负责人在交流中说道。
此前,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根据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个处室和17家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监督调研,听取监督对象的意见建议。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政治监督虚化、泛化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经验做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了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该办法主要包含了“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成果”如何运用三个方面展开。在“监督什么”方面,开列了“5张监督清单”,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推进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工作安排和要求,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与廉政风险点,州(市)、县(市、区)审批事项与廉政风险点,对纪检监察组工作意见建议”;在“怎么监督”方面,将组内7名同志分成2个监督小组,采取“嵌入式”“沉浸式”“小分队作战”与集中集成集束“集团化作战”相结合,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及其他方式开展监督,主要是视情况参加或者列席联系的厅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研究重大事项、开展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深入了解联系厅领导及处室(单位)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情况和意见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从研究工作的理念思路看政治方向、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措施和落实看政治担当、从作风看政治品质;在“监督成果运用”方面,旨在通过监督发现和研判普遍性、共性、典型性问题,推动驻在部门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切实抓早抓小、纠正纠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该办法实施后,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前移关口,深化近距离、可视化、常态化、规范化精准监督,使监督防线不断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前移,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让驻在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同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专责贯通协同,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互嵌融合,不断提高组内干部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查纠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解决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切实把监督的触角从“最后一公里”延伸到“最初一公里”。(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