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集中性纪律教育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项教育活动安排,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积极推进全面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组织召开第一季度理论学习研讨会。
结合前期学习情况,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全组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并在研讨会上交流发言,有效引导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将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自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
“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到‘四个区别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会上,与会人员纷纷结合业务实际热情洋溢地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并表示后续工作中将有力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修订《条例》施行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结合每月“辨析式”考试要求,以“学习课堂”推动形成“重点学”“领着学”“讨论学”“指尖学”,有力促进新修订《条例》入脑入心;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为全体组员购买“四合一”版本的《条例》,作为案头书、手中卷随时翻阅、研读;结合现有案件,坚持以学促干、以行践学,切实推动案件查办、条例学习有机统一。
此外,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培训,目前已对厅机关、省公路局85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培训,主要围绕《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新增修改的具体内容、新旧《条例》衔接适用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学习、践行、恪守纪律规矩。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全系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开展全员业务大练兵,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学思想、学业务、学纪法,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自律能力,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