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为世人不能作之事。”清康熙年间,有一名书生以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流露出其心怀天下的宏大情怀。
这名书生便是陈宏谋,从27岁入翰林院起,居官达48年之久,历12行省任21职,学者称其“任职时间之长,职务之繁,为同时代人所不能及”。他不忘少年时代的座右铭,勤勉政事,为民分忧,居官清廉,重视家教,有大儒之风,更有贤者之行。
立志高远
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
陈宏谋(公元1696年—1771年)出生于广西临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自幼喜爱读书,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他留心时事,只要听说谁家有最新的邸报,便前去借阅。
1723年,陈宏谋在乡试中考取第一名,最终高中进士,入翰林院,由此进入仕途。陈宏谋曾说:“吾辈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计久远,不计目前,尚实事,不饰虚文,方不负朝廷为民设官之义,方不虚此生读书济世之志。”他的足迹几乎踏遍半个中国,每到一处,陈宏谋都因地制宜改善民生。
1733年,陈宏谋被任命为云南布政使。在云南,他一方面鼓励增开铜矿,发展经济,一方面广种杂粮,设粮仓以备灾荒之年,并改变远距离运送粮食劳军的做法,改为“转搬递运”,即分段运输法。以往承担运输任务的百姓从起点一直运至终点,不仅劳累,而且途中开销与损耗都要一人承担,负担过重,“转搬递运”法让风险分摊在不同承运者身上,而且更为轻松,是为民减负之举。
在陕西为官期间,他引导民众广种山薯及杂树,既解决口粮问题又修复生态环境,并凿水井28000余口,以解决灌溉难等困民已久的问题。在河南,他带领百姓堵塞黄河缺口,疏通商丘丰乐河、古宋河等多条河流,大力提倡种植堤柳,以减少百姓所受洪水之苦。
陈宏谋任福建巡抚时主张解除海禁。当时,因本地遭遇灾害,粮食减产,米价腾贵,须从台湾运粮,而商船载米有定额。陈宏谋请求解除海禁,以便多运米至福建,扩大米的市场供应量,从而让米价下跌,让百姓能够买得起米,渡过难关。
陈宏谋格外重视教育,在云南任上,他设立义学700余所,使得当地苗民子弟也有读书的机会。江苏任上,他经常下乡考察民情,了解到有些地方没有学堂,立即令各级官员筹集资金兴办义学,体现了他有教无类的思想。
反对铺张
以面条做祝寿礼物
陈宏谋任云南布政使时,了解到广西巡抚金鉷与人勾结,虚报垦荒田亩达数十万亩,为自己捞取利益,却使百姓多交税赋。陈宏谋明知官员不宜插手家乡事,但他还是决定揭发金鉷的所作所为。因金鉷对知情者威逼利诱,使得案件久查不决,但陈宏谋并不气馁。乾隆即位后,他接连两次弹劾金鉷,期间还遭受了降职的处分,但事情最终水落石出,朝廷免除了虚报田亩的赋税,并对金鉷等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陈宏谋主张“官长又当禁下僚之贪,不独以清白自了也。”为官者应该清廉自守,但这还不够,应当严格治吏,管好身边人,若是身边人侵害了百姓利益,“独以清白自了”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陈宏谋不仅为官清廉,个人生活也十分节俭。家中老人做寿时,他写信道:“老人寿日,家中自必照行,无物寄回,止有面数束耳。”堂堂大员,寥寥薄礼,可见其不尚虚华的性情。
在自己七十寿辰时,家人违背他的意愿摆了宴席,还请人来唱戏,他大为生气,在家书中写道:“若以此银仿照大太爷前岁将所费作为修理桥路,岂不经久有益耶?悔之晚矣。”陈宏谋节俭,但并不小气,在云南遇到灾情时,他广设粥厂,救济灾民,还捐出自己的俸禄。他还总将自己的“养廉”补贴用于公共事业,并鼓励下属也这样做。
有人给陈宏谋送礼,他效法春秋贤臣子罕“不贪为宝”的做法,对来人说自己有无价之宝,名为“不贪”。陈宏谋深信“亲民之官,以廉为基”,为官者要端正做官动机,为官乃为百姓办事,非为自己谋利;为官者更要正确对待钱财,知道什么该取,什么不该取,为此他给家人立下了“戒贪”的家风家训。
推崇理学
编著《五种遗规》以纯正风俗
陈宏谋不仅立德、立功,而且注重立言,被时人誉为理学名臣,有“岭表儒宗”之称。
陈宏谋27岁时,为了专心读书,曾自作十箴以自勉:“谨言语以寡过,节饮食以尊生,省嗜好以养心,耐烦劳以尽职,慎喜怒以平气,戒矜张以集事,绝戏谑以敦体,崇退让以和众,慎然诺以全信,减耗费以惜福。”到老年时,陈宏谋仍手不释卷、笔耕不辍,一生著作甚丰,有《培远堂全集》《五种遗规》等近300万字的著作。
1770年,陈宏谋因病奏请还乡静养,第二年获准,但最终未能回到故乡而逝于归途舟中,享年76岁,谥号“文恭”。(蔡相龙 余靓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