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岩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1-21 17:12:2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据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岩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岩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

岩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岩坦开除党籍处分;由西双版纳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