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胡龙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8-14 18:00:37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据昆明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昆明市委批准,昆明市纪委监委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胡龙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龙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大肆敛财,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入党动机不纯,意图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自己谋求职务提拔升迁做铺垫,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组织审查调查中避重就轻,妄图蒙混过关,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对房产等情况隐瞒不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胡龙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昆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龙嘉开除党籍处分;由昆明市监委给予胡龙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