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原组长马有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2-04 18:54:23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原组长马有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有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多次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酒水、土特产,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长期无偿占用他人车辆,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有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马有才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玷污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严重败坏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