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通市委批准,昭通市纪委监委对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强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强勇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向企业索要经费用于送礼和单位开支;滥用职权擅自对企业处以罚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承揽、招标代理、监理服务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汪强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强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