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到,你如今在发展部的工作表现不错,同事们也反映你工作态度积极,这是值得肯定的。那么,在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吗?”
“困难倒是谈不上,就是没能及时止住公司损失,心里总觉得对不住组织和同事们的信任。”
“组织上给予你处分,是希望你吸取教训,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接下来,你要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气神,重整行装再出发……”
根据“谁处分、谁回访”原则,近日,通海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的干部对县属某国有公司原副董事长解某某进行回访。此前,因公司财务人员遭遇诈骗,导致国有资金损失二百余万元,解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做好此次回访,第五纪检监察室精心“备课”,全面吃透案情,为被处分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精准化的“回访套餐”,通过与单位领导、同事交换意见,与受处分干部本人交心谈心,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摸清受处分干部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工作生活态度和整改情况,并协调排解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帮助其进一步放下包袱、重拾信心、轻装上阵。
回访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填写了《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记录被回访人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情况等,总结分析回访成效,并及时向公司党组织反馈,作为后续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们希望通过暖心回访,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开心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这只是该县落实《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通海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处理处分人员进行常态化跟踪回访,不仅巩固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有效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和人文关怀等,真正让回访教育走进内心、感化人心。”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访教育不仅是对受处分干部的关爱,更是对党纪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维护,通过回访教育深入掌握相关单位、部门政治生态情况,查找工作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今年以来,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6人。(肖希 || 责任编辑 黎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