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实干准活”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6-26 09:00:04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条例》明确规定了‘不能为’的行为,为广大党员、干部设置了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高压线,进一步明确了严的具体要求、具体标准……”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机关第四党支部邀请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为全体党员逐条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聚焦“学党纪”这一主线任务,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准”字发力、“活”字为功,通过集中学习、领导领学、专题培训、宣传解读、个人自学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要找准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准确理解《条例》‘改了什么’和‘为什么改’……”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面向市直单位机关纪委,通过以学代训、以学促干的方式,对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后的深刻意义进行了剖析,为机关纪委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充电赋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严格执纪的意识,增强精准执纪的能力。

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在入脑入心。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不同层级干部特点、需求,将学习教育方式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糯扎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董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日前,澜沧县纪检监察干部到糯扎渡镇召开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会,同时,结合新修订的《条例》,用好纪律处分“活案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

思茅区纪委监委认真梳理了近年来1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采取“案情+忏悔录+执纪者说+纪法解读”的方式,对各领域涉及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还原和分析,编写形成《释纪说法》,并编印300余册发放至全区各单位,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

西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清廉西盟”讲堂师资库队伍作用,根据单位类别、教育对象、岗位性质等情况,分类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授课“菜单”,并派出“清廉讲师”送课上门,有效解决基层单位培训经费紧张、难以邀请到专业教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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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能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好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郭春祥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