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沧市镇康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的方式,为该县教育体育局干部徐某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接到反映,称徐某在参与该县近期开展的篮球比赛工作中,存在私吞球赛补助金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迅速开展调查。经查,反映徐某的问题线索不属实。
在对举报线索核查了结后,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徐某案件的情况,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以大会形式澄清正名,公开反馈调查情况,并将纪法宣讲贯穿澄清工作始终。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既维护了干部的合法权益,又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基本程序、澄清方式等内容,因人施策、因案施策,精准规范、及时有效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根据案件性质、造成影响程度以及不实举报的情形、性质、后果,统筹信访、党风政风、案管、审理等部室力量进行全过程评估、会商式研判,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精准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澄清方式、正名范围,“一人一案”精准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勇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3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澄清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我们要认真把握好工作的相关环节,切实消除不实举报给党员干部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做好澄清正名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通过电话回访、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认识和人际交往等情况,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方悄悄 林永香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