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用活“错题本”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12-19 16:27:26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张某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违纪问题证据存在瑕疵。”“复印件没有注明证据来源,没有两名提取人的签字。”……近日,红塔区北城街道纪工委书记的案头上多了两份“错题本”——《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和《案件质量审理提示》。清单清晰明了地列明了相应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错在哪里,要怎么整改,一目了然。

为深挖影响案件办理质效的根源,堵漏洞,促规范,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等工作过程中,通过“错误提示+正向指导”,针对个性问题制定《案件质量问题清单》,针对共性问题梳理形成《案件质量审理提示》,并向办案部门定期反馈,督促整改,提前“预错”,精准“找错”,高效“改错”,有效“避错”,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据悉,《案件质量审理提示》主要围绕主体身份、程序文书、事实定性等5类15个方面,贯穿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案件办理全流程,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整理为“易错点”,并明确规范标准,形成有实例参考、有标准可鉴的提示单,每季度下发给各办案部门,供其参考学习。

针对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则由案件审理室进行点对点反馈,向承办部门开出《案件质量问题清单》,通过“个性化药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期“销号”管理,督促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错题本’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办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多发易发的共性质量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提醒帮助我们不断加深印象、巩固基础、避免再犯。”洛河乡纪委一名干部说道,之前由于对办案流程不熟悉,常常被退回整改。现在,先对照“错题本”有针对性地自查整改,“体检”无误后再移送审理,案件质量提高了不少。

找“错题”只是第一步,改“错题”才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每月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共享式”讲解“错题”,督促限期整改“销号”;针对“个案错题本”中的问题,则通过“一对一”交流、“小班制”集中辅导等方式,探讨整改措施,逐条逐项修正“错点”“错项”,让“案件错题本”成为“质量提升记”。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共下发《案件质量审理提示》4本,《案件质量问题清单》46份,收集“错题”104条。

此外,为了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该区纪委监委还在“当下改”与“长久治”上下功夫,配套编印《监督执纪工作手册》《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等案件质量提升“工具书”;制发5项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从根源上减少“错题”、规避“错题”,推动“错题本”实现“查找——整改——提升”的管理闭环。(付玉梅  徐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