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推动乡镇纪委“三转” 促进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3-09-05 17:06:1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推动乡镇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职责定位、组织设置、聚焦主业主责、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划清乡镇纪委履职界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乡镇纪委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就是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采取定期听取汇报、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意见》规定,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在同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同时,对如何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着力选优配强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等作了明确要求;对如何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盯紧盯牢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建立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评议等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

《意见》要求,围绕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民生民利、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等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践行一线工作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执纪。

《意见》还对支持乡镇纪委加强廉洁教育大胆履职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开展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廉政大院、廉政公园、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标识等新时代廉洁文化阵地,激活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家规家训资源中蕴含的廉洁因子,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廉洁文化传播的覆盖面,让新时代廉洁文化在基层蔚然成风、深入人心。

在促进乡镇纪委履责的同时,《意见》也明确了相应的问责追究和激励办法,要求突出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及时调整或予以调离;对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问责;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加大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力度,维护乡镇纪检干部的合法权益,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岩温扁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