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调查对象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过程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问题,请予补充完善……”日前,师宗县纪委监委在对该县雄壁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村干部违纪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办理存在问题漏洞,随后,县纪委监委及时以问题清单反馈至雄壁镇纪委,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妥善解决问题。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师宗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探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模式,对乡镇纪委呈报的自办案件进行逐一“把脉问诊”,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有效保障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
该县坚持把“乡案县审”作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等问题,按照“一案、一指定、一反馈”工作要求,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呈报的自办案件,逐一指定专人成立案件审理小组,负责审理审核,并将审理情况及时反馈承办单位,需要补充完善的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补充完善,限时整改落实。
“‘乡案县审’不仅是案件的一个审理过程,更是一个学习培训的过程,让我对案件查办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提升了自己办案的综合业务能力。”作为审理人才库人员,五龙乡纪委副书记在参加“乡案县审”后表示。
该县坚持把审理人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乡案县审”的首要前提,从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等抽调15名综合素质高、案件查办经验丰富人员组成审理人才库,并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别、不同性质,从审理人才库中指定2至3名人员组成审理小组,全面审核案件材料。
同时,紧盯办案工作薄弱环节和办案人员能力方面的短板、弱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以及处分执行等方面,通过专题授课、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升“乡案县审”质量效果。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乡案县审”案件8件,审结6件,反馈问题清单29条均进行整改补充完善。累计开展“乡案县审”业务培训3轮,培训70余人次。
“‘乡案县审’有效解决了乡镇案件查审不分问题,切实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质效双促进、双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丹彤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