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省纪委监委召开2023年度省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述职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监委委员路晓琨对会议述职的同志逐一进行点评。8所省属院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代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会议述职,其他院校作书面述职。
会议指出,2023年各省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深化云南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完成监察专员办挂牌和进驻工作,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召开了工作座谈会,认真开展教育整顿,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和办案监督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各院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要求,省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握监督要义,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落实。按照改革意见要求,结合学校职能职责,聚焦“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达到什么监督效果”进行认真研究,不断理清监督思路,用实监督举措,提升监督质效。把全省教育发展大会、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的要求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督促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办学治校责任,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室组地校”联动机制,严守职责定位,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凝聚政治监督合力。
会议要求,省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忠诚履行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抓好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加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和学校“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精准行使监察权,敢于斗争、善于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管理范围内人员的监督,发挥好“探头”“哨兵”作用,坚决查处和纠治“象牙塔”内的“四风”问题。以述职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推动省属院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省属院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省纪委监委相关部室,驻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