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多元的销货款收到了,居然两年多都没发现这笔货款没有打给我,还好巡察组的同志细心发现,才避免了我的损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某办公设备销货商徐某高兴地说道。
今年7月,十三届福贡县委启动第六轮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
“组长你看,这笔资金支出的发票是两家商铺,但支付凭证显示只付给了其中一家,另外一家没有支付。”在查看县公安局财务台账时,巡察组发现有一笔办公设备款支出有问题。
“难道未收到销货款的商铺没有向县公安局反映吗?还是多收了销货款的商家装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带着疑问,巡察组组长立即安排组员兵分两路,一组向县公安局财务室工作人员核实,另一组向两家商铺核实情况。
“麻烦你看看这笔款项,发票显示的是两家商铺,但支付凭证显示只支付给了其中一家。”巡察组工作人员向县公安局财务室工作人员余某某核实情况。
“确实是将两笔款项打给了同一家商铺。”余某某看了支付凭证后惊讶地说道。
“多收了销货款的商家没有向你们反映吗?”
“没有。两家商铺都没有来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会尽快与两家商铺联系解决问题。”
另一边,巡察组工作人员找了其中一家商铺。
“两年前的确有一笔县公安局5.232万元的销货款未入账。因为之前是我父亲对的账,而且当时县公安局还有一笔5000元的销货款打到了我们的账上,所以就混淆了,以为是同一笔销货款。”徐老板核实后说道。
“我们会核实清楚,如果县公安局确实没有支付这笔销货款,我们督促县公安局尽快支付给你。”说罢,巡察组工作人员连忙动身找到了另一家商铺进行核实。
“你们稍等,我去查一下,如果多打了销货款,我马上退回去。”另一家商店的和老板说完立即翻起了账本。
“账上真的有一笔款是多打给我的,我这里日常进出账的流水多,我本人也不会做账,是由兼职会计每月来几天代为记账,账目管理不是很规范,所以一直未发现问题,我马上退回去。”随后,和老板立即把错支的销货款退了回去。
原来,两年前余某某在支付两家商铺的货款时,错将两家商铺的销货款支付给了一家,余某某和两家商铺均未发现,好在巡察组发现了问题,将错支的款项追回并归还原主。
事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移送到县纪委监委,鉴于余某某在巡察期间积极整改,最终责令余某某作出书面检查。
“这件事给我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绝不粗心大意,将认真审核单据,管好单位每一笔资金,做好每一笔账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错误。”余某某如是说。(张继东 余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