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薄雾还未散去,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卢定文就带着工作人员在江那镇羊街社区羊街居民小组走访群众。
羊街居民小组在县城边上,土地比较平整,大多数村民的收入主要靠种植玉米、水稻、蔬菜、辣椒等作物。巡察组小张敲开了一家农户的门,新收获的玉米从屋前直铺到院门,沐浴着阳光,像一块金灿灿的地毯。
“大姐,今年收成不错呀。”
“还可以,赶着天气好,赶紧剥了晒干。”大姐一边拿出小板凳,招呼巡察组工作人员坐下。
卢组长随手拿起一旁的剥玉米器一边剥玉米,一边与杨大姐攀谈起来。
“大姐,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嘛。”
“我家是从麻栗坡那边搬来的。这里地平,离县城又近,我们在这里租了几亩地种粮食蔬菜,拉到城里去卖很方便。”说到这里,原本还笑呵呵的大姐脸上露出了一丝惆怅。
她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但是,在这里站稳脚跟可不容易,大事小事都要用钱,就连接个电都要交5000元接电证明费……”
大姐话音刚落,卢组长便皱着眉头追问:“大姐,是谁收的接电证明费?”
“居民小组长。他说如果不交,居民小组就不开具用电地址产权证明,电力公司也就不给接线供电。”
“大家都交这个钱吗?”
“只有我们这些新迁入的要交。”
“大姐您先忙着。您说的这个情况,我们一定会核实。”
巡察组接着又走访了30余户群众,有的人表示对这笔费用不知情,有的人表示也交过这个接电证明费,但都只有新迁入居民小组的群众交过。
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对此事进行研判。“组长,我之前也没听说过这个接电证明费呀?”
“前段时间我家搬家,也没有交过这个费用。难道只有这个村才有……”
“一户5000元可不是小数目。小张、小罗,你们和供电局的人联系,看看这个费用有没有收费依据?”
巡察组与供电局的工作人员核实发现,羊街居民小组收取接电证明费没有任何依据。随后,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按程序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
经查,鲁某在担任羊街社区羊街居民小组组长期间,向22户迁入羊街居民小组的群众收取“接电证明资金”共计11万元,作为居民小组的活动经费。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最终,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居民小组其他村干部受到批评教育。违规收取的资金已如数退还给群众。
“之前收这个钱班子也讨论过,钱收到后也存在村集体的账户上作为公用。想着不装入自己的腰包就没问题,还是自己的纪法意识太淡薄。”面对处理结果,鲁某懊悔地说道,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好好为群众办实事。(云南省文山州纪委监委 雷军艺 王敏超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