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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强化长江大保护监督执纪 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发布时间:2023-11-05 13:36:2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迪庆州纪委监委

​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河湖众多,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中肩负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历史使命。近年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把长江大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长江流域禁渔,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纳入监督重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协同监督,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高质量监督守护一江清水。

为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迪庆州纪委监委重点聚焦环保督察、巡视反馈问题,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力度。

“我们不仅监督驻在部门是否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落实任务,更监督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在守护碧水蓝天上作表率、打头阵。”迪庆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措施”,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剑指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运动式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加强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接,对各级各部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进监督,让相关部门知责、担责、履责,全力守护迪庆高原的生灵草木和万水千山,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管同向发力,为长江大保护“拔钉、清障、护航”。

迪庆州纪委监委坚持将“十年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把督查组“搬”进职能部门、“搬”到沿江一线,通过常态化督查、经常性提示,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属地责任与监管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续拧紧禁渔退捕责任“链条”。此外,聚焦打击非法捕捞、整治“三无船舶”、查处制售禁用渔具、打击非法交易渔获物等专项重点工作,精准监督、跟进监督,推动各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形成“禁渔打非”合力;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为抓手,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禁渔令”落地见效。

今年来,迪庆州开展3次长江“十年禁渔”联合检查行动,下达日常监管记录699份。通过聚焦重要时段、重要水域、重点对象、重点物种,强化日常巡查、蹲点驻守,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落实水域管理属地责任,切实扩大监管覆盖面,维护禁捕秩序。同时,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四风”督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农贸市场、酒店饭店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查看是否存在非法买卖、食用野生鱼类,以及监管不力等问题。

“我们将持续推动长江大保护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督促各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上游意识,自觉扛起上游担当,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守护一江清水流出迪庆。”迪庆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维龙  和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