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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精准监督推动学生校服“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2023-10-27 18:23:48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隆阳区纪委监委

​“目前,我们对全区57所中小学校服采购情况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此前,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要求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学生和家长关注的校服采购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9月,隆阳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服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校服采购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并反馈订制校服程序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够具体、校服订制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校服质量保障措施不严格等4类问题,并对3名相关学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我们实行联合会商机制,有效破解校服采购监管难题。”隆阳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在监督检查中,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校服采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召集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座谈会商,共同研究完善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区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每年定期联合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督力量开展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同时,围绕全区学生校服采购数量多、涉及资金大这一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有关单位收到的关于校服质量、价格方面的投诉,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分析学生校服采购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和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各所学校开展明察暗访,听取群众意见、拓宽信访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逐条督促教育、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精准施策,打通机制性梗阻体制性保障,完善校服采购相关规章制度。针对校服质量监管缺失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保障学生和家长利益,有效推动全区学生校服“阳光采购”工作。

“现在我们每个班级成立了家委会,让其参与到监督校服采购过程。采购时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家长对校服采购很放心。”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表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压实辖区学校校服“阳光采购”的主体责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需求,灵活选取个性化采购或者地区特色化集中带量采购方式,并且鼓励家委会和家长积极参与到校服采购监督中,平稳有序做好校服采购的校服选定、招标评审、校服交付、质量监管等工作。(施荔潇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