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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强化民生领域财政补助资金监管 促进“清源行动”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3-09-14 21:11:02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为保障中央和省州出台的民生领域到人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确保基层稳定和财政平稳运行,大理州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中,紧紧围绕民生资金的惠民主线,抓实四项举措,推进民生领域到人财政补助资金兑付。

抓制度落实。为切实推进资金高效拨付,州级印发了加强中央和省州出台的民生领域到人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9项到人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工作加强督促,确保中央和省州出台的民生领域到人财政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抓预算保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初预算,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足额编报到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确保不留硬缺口。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部分,优先解决到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

抓专项调拨。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要求,继续执行单独调拨直达资金库款制度,并结合上级资金调度、序时进度要求和县市实际支出情况,统一测算县市调拨资金规模,实行库款专项调拨制度。

抓资金监管。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监控模块,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切实加强对下达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流向的监管,动态监控资金兑付情况,确保资金时效。设立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到人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兑付,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