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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监督 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廉洁高效开展

发布时间:2023-08-28 16:57:0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人员是否有违规饮酒情况?是否有擅自离开驻地情况?是否有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情况……”近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面对面”向曲靖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了解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遵守纪律作风的情况。

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六个督察组正在对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丽江市、云南锡业集团开展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廉洁高效规范开展,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员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赴曲靖市、西双版纳州等地进行“嵌入式”监督检查。通过深入督察工作一线,重点监督督察任务开展情况、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等,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每到一个地方,监督检查组第一时间来到督察组集中办公点,听取督察工作开展以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的情况介绍,并就纪律作风要求进行再强调、再动员,要求督察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准、稳、专、快、廉”的工作状态,坚决做到依法督察、规范督察、廉洁督察;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等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遵章守纪意识,自觉维护好良好形象,保证督察工作廉洁高效规范。

与此同时,监督检查组还下沉督察实地查访,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察调研,了解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整改政治责任,推动督察问题整改。

“当前,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督察工作人员能否依法履职、正风肃纪、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十分重要。”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在督察组进驻前,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会出席有关会议,提出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要求。在历次举行的省生态环境督察培训班开班仪式上,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员讲授廉政课,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依法履职,廉洁用权。在督察组进驻后,深入个别州(市),通过与督察组、地方分管负责人沟通情况、查阅资料、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掌握督察工作实际情况和队伍纪律作风情况,督促督察组党员干部在督察进驻期间时刻绷紧纪律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