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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将日常监督融入乡村振兴
靶向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18 08:02:5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张大哥,在实施肉牛养殖项目过程中,有没有村干部吃拿卡要?”“李奶奶,今年的低保金有没有按时收到?”……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通过入户走访收集了解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见效,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力量,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紧盯项目审批、施工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约谈提醒、问题督办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楚雄州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由纪委监委牵头,整合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力量,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涉农项目资金主管单位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行业部门和乡镇自检自查、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和审计、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压茬推进等方式,计划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对全州10个县市103个乡镇乡村振兴涉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整治,以严明纪律护航乡村振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州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99件,立案审查调查23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楚雄州将日常监督融入乡村振兴各个环节,把监督做实做细,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大姚县纪委监委对新街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工程“诊疗式”专项检查期间,有不少村民反映因饮水工程项目没有顺利实施导致“用水难”。大姚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新街镇党委政府立行立改,最终4个村1.24万村民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12名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南华县龙川镇纪家村一组副组长杨某,在6年间以“蚂蚁搬家”式贪腐,挪用、侵占集体资金150多万元。最终,杨某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楚雄州发挥“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优势,健全“室组地”联动等机制,织密监督网络,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互移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徐燕梅  叶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