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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怒江州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03 17:41:14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今年6月以来,省财政厅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对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延伸检查,通过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让财政监督在推动“清源行动”中扎扎实实“立”了起来。各州(市)财政部门细化措施,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细化措施 挂图作战

全力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文山州财政局

问题导向,靶向纠治。以加强财政管理为重点、以整治财经秩序为目标,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项目任务清单,对“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6类问题进行细化,提出101项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查摆方式、整治范围、时间安排及工作措施等内容,把“方案图”变为“施工图”,推进问题查处、整改与制度建设,全力以赴把清单转化为成绩单。

动态查摆,按月督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六个方面37种问题情形,紧盯整治过程中新变化,动态开展问题查摆,不断深挖问题根源,破解深层次矛盾。对于发现问题即查即办、边查边改、抓紧抓实。每月1日前,州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市)财政局按月形成工作报告,认真填报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等表格,按月更新问题整改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同时,通过专题会议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月调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情况等进行研究,谋划次月工作安排,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改进和推动的具体举措。

强化协作,共同发力。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州财政局积极商请州审计局对照《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文山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项目任务清单》提供2020年以来开展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情况,加强联合联动,深挖问题,实现信息沟通、成果共享。州财政局按月及时将各级各预算单位开展“清源行动”自查出的问题共享至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倒查干部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

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将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同推进、同落实,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文山州“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及项目任务清单,对州级部分预算单位、部分县(市)“清源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现场提出不足,要求从实从快抓好问题动态查摆、延伸检查,扎实做好整改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

强督导 抓整改 建机制

不断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怒江州财政局

强化工作调度。怒江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作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牵头领导,6月份对全州上半年“清源行动”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进行分析,督促各级正视问题找准症结,凝心聚力补齐短板,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有效推进“清源行动”。

深入延伸检查。开展州对下检查。强化督导检查,州对下检查实现全覆盖。州财政局抽调财政监督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组成2个工作组,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分别带队,对县(市)开展延伸检查。目前已到兰坪县、泸水市开展实地检查,延伸至乡镇和县(市)部分部门,7月份开展对福贡和贡山县的延伸检查,完成对县(市)全覆盖检查。开展州本级检查。结合州级各部门查改问题情况,以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掌握的情况进行延伸检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由州财政局7个资金管理科室牵头组成7个检查组,对州级33家单位进行实地延伸检查(覆盖面达46.78%)。通过延伸检查核实问题124个,其中,已整改113个,正在整改11个。

强化部门联动。按照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为确保延伸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州财政局主动联系州纪委监委和州审计局,在其指导下,对9个延伸检查组进行查前培训,就检查方法、注意事项及重点关注内容进行讲解和统一,进一步提高延伸检查质效。

完善制度建设。为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共制定出台规范管理文件63份,从加强预算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规范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