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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23 07:35:3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中,出现偏差或者失误,但按照规定经过了民主决策程序,且并没有为个人、他人、部门或公司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应当予以容错……”云南金控集团党委、云南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容错纠错会议,通报了一条容错纠错决定。

此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发现,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某公司董事长出现了日常工作失误。问题反馈后,该公司董事长及时整改,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函询回复中态度端正,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具体,于是认定属于可容错情形。

为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今年2月,云南省制定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清单,明确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及时开展澄清正名等5项工作措施,打出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组合拳”。

“今年是《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出台的第三年。”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用好用准容错纠错机制,云南省不断完善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体系,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办法》对容错纠错原则、对象、条件、情形、程序等细化规定,结合动机态度、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厘清“可容”与“不可容”的界限。

今年3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中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提出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等措施,持续以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整治乱告状、乱贴牌挂名、乱捕风捉影等信访举报。

“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体现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担当作为干部的负责和保护。”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上半年,云南全省共召开澄清正名会508件次,为536人、30个党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形成了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效果。

云南省纪委监委注重正反两方面同时发力,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今年以来,已连续发布三期共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案例,释放出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信号。同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完善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纪法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形成查处打击合力。

“我们将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教育回访工作机制,将监督的力度与温度传递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履职奉献的热情。”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记者  何天华  通讯员  劳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