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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全链条”抓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发布时间:2023-07-22 12:33:01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请结合‘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任务要求,一如既往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适时开展对常委班子成员及县(市)党政‘一把手’廉政谈话或监督谈话工作。”日前,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主要负责人收到来自大理州纪委监委发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醒》,这是该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一个生动缩影。

大理州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等工作,对各级党委(党组)涉及“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针对梳理出的265个问题,按分管联系情况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向州级四班子领导发出19份工作提醒单。坚持抓早抓小,向“关键少数”派发工作提醒清单,收集梳理分管联系县市和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情况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州领导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监督谈话提供参考,督促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为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真正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探索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有效载体抓手,通过强化源头管控、扎紧制度篱笆、严厉惩治腐败,开展以案促改等“全链条”推进方式,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头雁效应”。州委带头落实并督促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州委书记、州长与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州委常委班子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州委主要领导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6家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对12县市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全覆盖。

此外,该州纪委监委持续运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县市和州级部门“一把手”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提醒、“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等机制,推动“关键少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同时,制定出台了《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谈话提醒工作办法》,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和下级党政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州委巡察办始终将“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在今年以来开展的2轮巡察中,对19家州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全面巡察监督,并要求“一把手”提供履职专题报告,多管齐下规范约束“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职用权行为。

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56件,其中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32件。

该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风腐交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优先分析甄别、严肃处置办理“一把手”问题线索。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牢固树立“通篇文章”意识,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召开全州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拍摄系列警示教育片,深入研判案发单位和部门的政治生态,针对“一把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立项分解,督促从严抓实“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腐”,形成有力度、有效果的“一把手”监督闭环。(邹阳  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