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二十六)

发布时间:2023-07-20 13:10:55   来源:云南省残联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抓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体推进“三不腐”

云南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徐绍文

省残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与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一是持续正风肃纪,增强“不敢腐”的震慑。省残联党组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注重防微杜渐、关口前移,从具体业务、具体工作入手,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理念,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响警钟,提醒纠正。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件,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特别是涉及项目招投标、基础设施建设、涉残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信访举报问题坚持凡举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和教育效应。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严守“不能腐”的底线。紧盯节日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四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全面、真实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为监督、管理、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推动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实现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内部巡察全覆盖,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问题见底清零,成果转化运用。

三是强化思想铸魂,筑牢“不想腐”的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作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廉政党课和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每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家风家训、家庭助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