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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二十三)

发布时间:2023-07-17 14:05:59   来源:云南省红十字会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在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中

推进全省红十字事业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彭耀民

省红十字会坚决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多项工作打开了瓶颈,取得了突破。2023年,省红十字会先后在全国红十字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现场推进会上作了工作经验交流;深入开展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活动;2023年省红十字会“5·8人道公益日”网络筹款达到去年的4.73倍,取得了全国省级红十字会排名第二的优异成绩。

会党组将持续扛牢主体责任,紧扣十大行动,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围绕贯彻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抓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开创云南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重实践、建新功。二是做实日常监督。紧盯人道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监督执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所联系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基层红十字会服务窗口、红透指数建设、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等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开展“比学赶超 争创一流”活动,以大学习、大锤炼、大调研等10项措施为抓手,持续营造比学赶超、大抓落实、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纠“四风”树新风,高站位高标准推进“清廉红会”建设,为开创云南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