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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四)

发布时间:2023-07-04 17:37:07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编者按

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胡朝碧

省水利厅党组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部署安排,结合省水利厅实际,制定出台《中共云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任务分工方案》,构建党组统一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责任部门牵头实施的工作格局,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始终,不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在水利系统落地见效。

下一步,省水利厅党组将聚焦水利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把“清廉云南”建设贯穿水利高质量发展始终。一要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紧盯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建立“小切口”整治民生水利问题监督机制、强化水利重大审批监管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二要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广大水利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三要稳步推进省水利厅内部巡察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和“治本”作用。四要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三法三化”,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巩固“清廉云南”建设成果,积极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