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二)

发布时间:2023-06-30 10:31:00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清廉云南”建设 云南交通在发力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夏俊松

自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启动实施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主动对标看齐,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打造“清廉云南”建设“交通版”。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突出行业特色,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清廉”,迅速启动“清廉交通”建设10大专项行动。针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5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以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和扼制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乱象。围绕“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开展优化综合交通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对46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全省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

“清廉云南”建设,交通义不容辞。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把“清廉交通”建设作为交通运输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上下联动整体发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清廉云南”建设的受益者、监督者、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