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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一)

发布时间:2023-06-29 13:23:19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扛实行业监管责任

打造清廉建设住建“行业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尹勇

实施“清廉云南”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决扛实行业监管责任,以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清单,多管齐下打造清廉建设住建“行业版”,切实推动“清廉住建”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住建系统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住建部“九严禁”“十不准”,深化政治机关意识,以绝对忠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以实干实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住建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保交楼”、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两污”治理、乡镇污水处置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营商环境不优、“躺平式”干部、基层减负效果不佳等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从小处着手,以“小切口”发力,切实解决住建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聚焦住建行业、住建系统作风问题的阶段性特点,分类别、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做到实处。四是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拧紧压实责任链条,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清廉住建”建设始终,涵养新时代具有住建特色的廉洁文化,营造住建行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