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四)

发布时间:2023-06-19 15:13:48   来源:云南省委政法委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 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朝武

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省委政法委坚决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部署,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深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实行挂账销号,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政法工作始终,为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贡献力量。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锤炼“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品格。省委政法委将扛牢政治责任,把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坚决办好“第一政治要件”,深化政治督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二是结合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云岭政法讲堂培训,加强警示教育、纪法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进政法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三是锲而不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立新风,优化平安建设责任制考评,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四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到执法司法各环节,推动昆明中央法务区落地和探索,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构建“四责协同”、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责任共同体,深化与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全面落实“三多三少”工作法,进一步打造模范“清廉机关”。六是强化管党治警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业清单”等制度,抓实协管协查、执法监督,加大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