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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三)

发布时间:2023-06-16 16:21:12   来源: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擦亮清廉底色 勇担职责使命

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任委员

张岩松

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全方位推动云南省人大财经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清廉云南”的行动部署和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要求,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

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突出政治强廉,筑牢思想根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部署,引导党员干部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筑牢廉政防线。常抓文化润廉,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把身边典型案例作为警示重点,做到以案促警、警钟长鸣。树立“抓廉洁安全就是保家庭幸福”的鲜明导向,通过电话家访、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坚持正风护廉,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到委员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对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强省三年行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积极参与全省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依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帮助人民群众监管好“钱袋子”;注重做好新“四风”防范工作,确保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