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犯过错,但组织没有抛弃我,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宣传工作表扬大会上,干部吴某某回顾了自己在组织关心关爱下重拾干事创业激情的心路历程。
五年前,吴某某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虽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受到相应处理,但岗位变动的落差和舆论的压力一度让吴某某对工作提不起劲。
该县纪委监委了解到吴某某的情况后,及时制定回访工作方案,“牵手”其所在党委,引导吴某某正确认识错误,重整行装再出发。受到组织感化后,吴某某立足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因工作成效明显,2021年得到提拔使用。
近年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让“掉队”干部及时“站起来”“跟上来”,通过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全程跟踪、动态判定,主动为受处分干部“寻出路”“谋发展”。
“赵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组织教育引导,帮助其打开心结后,在工作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2021年得到提拔使用。”马关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回访教育与容错纠错、重新提拔使用机制衔接,在回访结束后,根据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结果、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形成《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为每一位受处分人员建立回访档案,对影响期满的干部及时作出科学评价,反馈给组织、人社部门,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年度考核等方面提供参考。
“回访教育是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我们督促承办部门按照‘谁办理、谁回访’的原则,认真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和《回访教育计划表》,采取看、听、谈、评等方式开展专项回访、重点回访和抽查回访,与回访对象所在党委(党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针对被回访人的思想动态、行为活动、工作情况等制定详细教育措施开展暖心回访。”文山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01名受处分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让“跌倒”干部不“掉队”。
下一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统一起来,让受处分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变“有错”为“有为”,彰显监督执纪“查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的真正意义。(李尊 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