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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指标量化评估巡察整改 罗平县做实做细“政治复检”

发布时间:2023-05-29 19:06:13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在集中整改阶段,县水务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反馈问题整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敷衍整改、文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建议对县水务局党组启动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一案三查’。”这是近期发生在曲靖市罗平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的一幕。

今年3月,罗平县纪委监委成立6个评估组,对县委5轮巡察反馈的716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审联评工作,对整改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党组织在县委常委会上公开通报,提出约谈和问责建议,有力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巡察整改要见底见效,离不开持续跟踪问效,如果把巡察当作‘体检’,那么成效评估就是‘复检’。它既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又能发现新的问题。”罗平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罗平县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方案,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成效满意度、整改创新亮点等4个方面11项具体指标,以百分制量化,明确赋分细则、扣分标准、评估等次。

在具体工作中,成效评估组采取会议听、现场看、实地查、个别谈、群众评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着力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约谈让我倍感压力。作为单位‘一把手’,我难咎其责。会议之后,我们将抓紧再研究再部署,力争整改到位。”一位被约谈的镇党委书记在约谈会上当场表态。

该县注重突出结果运用,用好“报告综合评估”和“量化评估表”两把尺子,根据“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估等次,对被评定为“一般”的4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评定为“差”的1家党组织启动追责问责程序;通过“一部门两清单”的形式,向被评估单位、监督的纪检监察机构发出整改督办单35份。

评估和约谈不是终点,而是“再整改”“再治理”的起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会上深刻检讨之后,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充分自纠自查自改。罗平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再监督”“再把关”,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评估中发现的89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督促整改销号48个,各责任单位修订完善制度117项,清退资金、挽回损失170余万元。

“量化评估就是一把测量巡察整改成效的‘标尺’,可以更好地衡量整改是否落地落实,杜绝纸面整改、选择整改、反弹回潮,达到巡察一片、整治一片、治理全域的效果。”罗平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表示,将继续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此次成效评估成果,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量成色,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清仓见底。(高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