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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课堂搬到法庭 迪庆州“零距离”“面对面”开展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29 11:17:11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我很受启发。在今后的案件办理工作中,我将树牢以证据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在庭审最后,被告因自己违纪违法对组织、对社会、对家庭、对同事造成的伤害作出了深刻忏悔。在庭审现场感受这种震撼人心的场面,让我更加认识到要切实以案为鉴,严守纪法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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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生动鲜活、身临其境的方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筑牢纪法防线、提升业务素质,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庭审现场,通过宣读公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聚精会神,跟随庭审过程,全面回顾了被告人越过纪法红线、破纪违法,走向犯罪道路的全过程,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代价。同时,以“零距离”的方式切身认识到了法庭对案件证据严格审查的高标准、高要求,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了清晰的认识。

“在法庭对证据的审查过程中,要求每个环节的证据都要有严密的关联性,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缺一点都不行。”迪庆州纪委监委一名负责审查调查的干部说道,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更加强化在证据收集方面的工作,确保案件过程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合法合规。

“在旁听过程中,最让我震撼的是被告人发自内心的忏悔。他在忏悔中说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情真意切,他也曾在工作中做出过贡献,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担任了领导职务,但最终却逐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堕落发人深思、令人警醒。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第一线,我更要以这些反面案例为镜鉴,高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参与旁听的一名干部说道。

“通过参加旁听庭审,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课堂搬到法庭上,以‘零距离’‘面对面’方式开展教育,是我们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和业务能力水平‘双提升’的一种实践,既可以通过法庭审理、以案释法、陈述忏悔让干部从思想深处知敬畏、守底线,又可以通过法庭审理明确案件办理的要求和重点,发现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探索新方式,着力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好、建设强。(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