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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季季评” 嵩明县助案件质量“螺旋式”提升

发布时间:2023-04-22 11:50:44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该案提取书证材料未严格落实‘三注明一盖章’,此问题在2022年第2期审理错题本中已做重点规范,在后续案件查办中再犯的,属于评查标准中加重扣分情节……”被抽调参加“季季评”的街道纪工委年轻干部小任认真严肃地向被评查单位反馈着评查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纪委监委以持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季季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通过按季度、划重点、分范围、调人员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各派驻(出)机构、各纪检监察室办理的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以查促评、以评促改,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正确行使。

按照“每个季度一个评查重点”的思路,该县纪委监委分别以各镇(街道)纪(工)委一季度办结的立案件及线索件,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一、二季度办结立案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二季度办结立案件及线索件,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本年度办结的问责事项为重点,结合立案件、线索件查办、问责件特点分别制定评分标准,通过查阅案卷卷宗与听取承办部门汇报相结合、个案逐案评分、现场及时反馈的方式开展案件评查。今年以来,已对一季度办结的14件立案件及26件线索件进行评查,发现共性问题15个;已对问责件评查中发现的“问责事项启动程序不规范”等7个共性问题,制定了规范问责件办理的审理错题本,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

结合评查重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抽调以镇(街道)纪(工)委业务骨干为主,同时吸收各派驻(出)机构、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共同参加。通过分组结对、交叉检查的方式,让各评查人员带着标准找问题、带着思想出对策、带着态度学经验,达到“评训结合”“以评助学”目的。

为避免评查时当面反馈传导整改压力不够,评查后,评查组及时召开案件评查点评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式集中反馈,对照评查标准逐条进行点评,一一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部门全面检视,限期整改。参加点评会的审查调查、派驻部门办案人员不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讨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评查情况作为对被评查单位及其部门、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由干部监督部门监督跟进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中,多维度督促办案部门切实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现场抽查、当场评析,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我们将进一步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深化评查结果运用,让存在问题在闭环覆盖中逐步消除,以达案件质量呈‘螺旋式’提升,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嵩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