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清楚、弄明白在‘清廉云南’建设中我们普洱‘要做什么、要怎么做’?在清廉普洱建设中各牵头部门‘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要怎么做’?进一步细化措施、推进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今年初,全省吹响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集结号。普洱市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推进清廉普洱建设工作放在全市重点工作中谋篇布局,构建“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如何处理”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责任,推动清廉普洱建设行动成为全市管党治党的实践载体和重要抓手。
扛实“两个责任”,拧紧“谁来抓”的责任链条。普洱市委带头扛牢主体责任,专题审定方案,市委主要负责人当好“施工队长”,听取专题汇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10县(区)“全覆盖”实地调研督导,层层传导责任,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自身在清廉普洱建设中应当发挥的定位作用,及时调整细化工作路径,抓实监督责任。5家牵头部门和35家配合部门各明确1名主抓领导为联络员,以此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着力构建各级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
紧盯任务落实,构建“怎么抓”的责任闭环。市委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普洱”建设的行动方案》,建立任务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机制,明确要求各专项行动项目任务清单由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后于一个月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牵头单位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情况进行集中会审,确保项目任务化、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采取集中、集成、集束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常态化调度”和“主题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动态跟踪督促落实,各牵头、配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动调度。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每月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并适时向市委报告,推动形成“怎么抓”的责任落实闭环。
清廉普洱建设推进情况如何?成效好不好?抓不好又如何处理?对此,该市建立了考核评估和成果运用机制。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将工作推进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推广运用,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反之,牵头事项或配合事项1个月内无实质性进展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提醒;连续2个月无实质性进展的,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预警;连续3个月无实质性进展的,由分管市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扣分依据,对工作落实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建设“清廉云南”,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是深入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普洱市在做好“十大行动”的同时,将一体推进“流行病”“地方病”的防范和纠治,推动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着力提升清廉普洱建设的“有感度”和“辨识度”。(江溪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