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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低保金该不该发?

发布时间:2023-03-31 21:01:21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我要举报,我们村有2户人家家庭条件好得很,但是居然还享受低保。我母亲生病申请了几次低保却都没有批,临时救助金也一直没发……”近期,昆明市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牛栏江镇一名群众的信访举报件。

低保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每一笔钱都要用在刀刃上,容不得半点马虎。难道该村的低保金发放真的存在猫腻?举报人母亲的低保到底该不该发……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经过快速研判,按程序报批后将此信访件转牛栏江镇纪委进行办理。

牛栏江镇纪委接到信访件后,通过到镇社会建设办查阅相关资料,找相关人员开展谈话了解,进行实地走访展开调查。

经核查,信访举报人口中的2户条件较好的家庭,其中1户村民杨某某因二级残疾(2015年领取残疾证)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其本人向村小组申请农村低保,经村民小组民主评议、村委会入户调查、镇社会建设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杨某某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同意杨某某享受低保,村、镇、县三级均进行了张榜公示,申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而信访人反映的另外1户村民则未享受过农村低保。信访人母亲生病住院,信访人替母亲申请低保和大病临时救助,在村委会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其家庭收入水平已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60元/月),且户主名下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所以将其申请退回,其申请的大病临时救助补贴在信访人反映问题转办过程中已经审批通过,由县民政局直接将救助金发放到信访人母亲农信卡账户。村干部和镇社会建设办相关工作人员在核查低保、临时救助申请过程中不存在失职和优亲厚友情况,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牛栏江镇纪委在办理结束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信访举报人进行了答复反馈,告知其调查结果,再次对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及时让其了解真实情况,消除了对村、镇干部的误解,信访举报人表示满意,对村、镇干部的工作也表示了理解。

牛栏江镇纪委本着为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及时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召开澄清正名会议,组织镇社会建设办干部职工、村委会“两委”成员参会,对2名被举报人进行了澄清正名,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2名被举报人均表示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今后将继续履职尽责,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公开透明度,让群众对每一件小事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顾虑,帮助被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继续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饶凌坤  周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