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开展州级单位、县(市)全覆盖的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51个,及时纠正偏差。”
“建立巡察中期‘纪巡’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审计、财政、统计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组织开展3轮州委巡察,巡察党组织27个,发现问题411个。”
近日,在楚雄州纪委监委会议室内,一场“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正在举行,参会单位逐一汇报监督工作成效及下步监督重点措施。这是楚雄州积极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1+3+6”大监督体系的一个缩影。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三项职能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六项监督制度为支撑的“1+3+6”大监督工作体系,通过示范带动,一级带动一级,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为解决好“大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怎样高效协调联动的问题,该州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大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监督原则、监督重点及方式等,成立以州委书记任组长的楚雄州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把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双月提醒制度,推动责任具体化、任务清单化、落实经常化,形成从党政“一把手”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
构建“大监督”体系关键要推进监督贯通,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攥指成拳、合力攻坚。在实践中,该州建立了监督力量统筹、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联动会商、整改落实联动、监督成效评价六个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对监督重点进行会商研判,协同开展专项整治,把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有机贯通。去年以来,州纪委监委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乡村振兴、“烂尾楼”、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保障性住房等专项监督,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305个,处理408人,全州12个“烂尾楼”项目全部整治销号,49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14816户全部化解完毕,腾退不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人员592户,通过各类监督协同作战,释放出更大效能。
提升“大监督”质效,不仅体现在事前通气会商、协同确定监督重点,更需要加强监督结果运用,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为健全成果融通机制,该州将巡视巡察、审计、环保、财会等监督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研判被监督地方(单位)政治生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形成整体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整改落实机制。同时,注重加强以案促治,深化联合治理。比如,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12个专项巡察组和11个审计组同步进驻州、县两级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通过专项检查、巡察、审计共同发力,全州共受理处置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76件,立案审查调查66件6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5人。跟进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粮”心》,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深入剖析监管的盲点、政策的堵点、改革的难点,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完善制度机制119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治理成效持续筑牢“粮仓护栏”,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各类监督主体的政治意识明显增强,贯通协同的重点更为突出,协同开展监督、查办案件更加有力有效。”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其他监督的分类指导,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断放大监督的叠加效应,既要唱好专责监督的“拿手戏”,又要唱好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联排戏”,用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大监督”格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邓永平 马学能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