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廉怒江建设是丰富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在怒江州落地落实的重要路径,也是‘清廉云南’建设在怒江的具体实践。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当好‘施工队长’,亲自抓、带头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清廉怒江建设从愿景变为实景。”3月22日,怒江州召开清廉怒江建设工作会议,州委主要负责人向全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发出动员令,挂出“作战图”。
开展好清廉怒江建设,谋篇布局是关键的第一步。省委召开“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后,怒江州迅速行动,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清廉怒江建设相关工作,明确由2名州委常委牵头,召集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怒江实际,研究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办法措施。
“推进清廉怒江建设,要求要明、切口要小、发力要准,工作清单要具体实在不空泛、不发散。各牵头部门要对标对表认领,会同责任部门一同思考谋划,‘一把手’要亲自研究。”在清廉怒江建设工作筹备会议上,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
“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由州纪委州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年内深入四县(市)各乡镇(街道)开展2轮次‘蹲点式’调研监督。”该州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清廉怒江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清单,列出全州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12个,提出具体工作措施225条。每项行动都明确了整治重点、具体措施、预期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时间节点和预期完成事项量化率达60%以上,为实现“进度可查询、过程可跟踪、质效可评估、成果可运用、责任可追究”打牢了制度基础。
为加强跟踪问效,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把清廉怒江建设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肃查处。
在州委的示范带头下,各级党组织把清廉怒江建设作为年度管党治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与各项业务工作融合推进。
“我们将在全县铺开‘清廉单元’创建,把创建工作与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统一起来,以提升‘廉味’辨识度为目标,纵深推进清廉贡山建设,通过增强思想文化支撑、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为清廉怒江建设做贡献。”贡山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各级财政部门将把清廉怒江建设全面融入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以‘清源行动’六个方面整治问题为切口,既要查清问题、见人见事、立行整改,更要通过问题整改推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该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说道。
“我们将每月对各牵头单位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专题研究解决清廉怒江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该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惩”的力度,深化“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用监督执纪“硬措施”护航怒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李韩秋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