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识上再深入、责任上再扛实、措施上再加力,坚持抓领导、领导抓,从州委做起、从州委常委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聚力‘十大行动’助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西双版纳州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州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廉云南”建设领导小组,5名州委常委领衔挂帅牵头“十大行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联合各责任单位、指导下级单位,严格按照行动“时、度、效”推进行动落实,构建党委(党组)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在西双版纳州抓实抓细,推动形成清廉建设与政治生态净化优化互促共建、全面从严治党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齐推共进的良好态势。
“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你们的工作任务有哪些,挂钩监督的内容是什么,下步工作有什么计划,大家以务实性地讲一讲,不讲概念性东西,重点讲是什么问题,要怎么推进……”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要求,在前期工作筹备和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监督工作部署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在谋篇布局阶段进一步专项督导推进各监督力量“知方向、明任务、定举措、抓落实”。
为确保“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在西双版纳州取得实效,州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工作机制、制度建设、以案促改等方面明晰监督思路举措,完善制度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常态常在,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从严推动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以“清廉云南”建设的成效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同时,州纪委监委建立“由1名副书记或常委(委员)领衔、牵头部门牵头抓总、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挂钩监督责任部门抵近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化运用“组组”协同、“室室”协作、“室组”联合、“室组地”联动的工作模式,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变“催着干”为“争着干”“比着干”。
“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抓部署促合力、抓载体促落实、抓治理促提升、抓监督促规范、抓巩固促长效,靶向施治、系统治理,一个行动一个行动细化推动,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姜大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