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省委“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结合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紧盯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教育培训考察多的特点,多措并举织密前端预防、中期严控、后期回查的监督链条,严防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的行为。
精准对应驻在单位负责培训任务部门,强化学习领会。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好“1+3”联动工作机制,以工青妇3家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作为压紧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在集中进行组内学习研究后,第一时间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和省纪委监委学习贯彻通知批转3家单位机关纪委,明确要求转发至培训任务较多部门,组织全覆盖学习教育,引导有关部门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警惕、深化认识;督促3家单位以案为鉴,持续推动作风问题系统性治理,加强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与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的贯通协调、同向发力,强化多部门靶向精准管控,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紧盯近期计划培训单位,强化列席指导。该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抓住落实责任这个关键,列席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就即将举办的省财贸系统工会“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培训班专门提出纪律要求,作出明确提醒,亮出鲜明态度,严格杜绝借培训考察之名进行公款旅游可能出现的“四风”隐蔽性、变异性问题发生。在方案制定源头上,从严从简控制人数、天数、路线和工作任务,合理紧凑安排公务行程,禁止安排与培训无关活动,严格执行内部审批程序,做好培训地闭环管理。在方案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培训期间请假等个人事务性报批,统一往返、全程参训、席位打卡,不给相互请吃和聚餐饮酒留空间,不给借机旅游,提前去、推迟回“搭便车”自费旅游留空隙。在方案执行结束后,该纪检监察组将聚焦培训全过程审批决策、财务报销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清事实、厘清责任,对带队领导、参与人员做出精准处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