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对“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内容概括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迭代升级,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本文梳理了第三大类别中的四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三、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
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筑牢“不敢腐”的“后墙”,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惩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坚决清理整治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紧盯重点对象,纠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做好“通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将财政资金监督制约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制度设计和执行,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紧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出借资金、“多头申报”和“多头投资”等过程中的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将监管延伸至“最后一米”,防止出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各环节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切实防止裁量权滥用。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探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失信、行贿人等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加强联合惩戒惩治。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更加常态长效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厚植廉洁文化基础,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党中央开展的主题教育,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道德教育、纪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统筹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涵养新时代好家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