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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一把手”们这样说……(二)

发布时间:2023-03-07 16:50:3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清廉云南”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动的部署要求,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对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16个州市“一把手”们有什么话要说→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建“清廉云南”

昭通市委书记 苏永忠:

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昭通市委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工作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十大专项行动”,把“清廉云南”建设融入昭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从重点领域发力,单元推进、关键突破、系统集成,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在更广领域延伸、向更高水平发展。

我们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督促“关键少数”在共建“清廉云南”中当表率、作示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法三化”“三个马上”要求,深入纠治“庸、懒、散、推、拖、乱”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稳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狠抓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持续维护和巩固昭通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深化“玉溪之变” 共建“清廉云南”

玉溪市委书记 王力:

“清廉云南”建设,打造了具有云南“辨识度”的清廉建设新样式,是省委在新阶段新征程上从严管党治党、推动作风建设的重磅“组合拳”。在省委的领导下,玉溪市委坚决扛实主体责任,推动“四个责任”贯通联动,压茬推进清廉建设,政治生态实现了由“乱”到“治”再到出清向好的良好局面。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玉溪市委将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要求,聚焦“十个专项行动”,把“清廉玉溪”建设同全面从严治党、“三不腐”一体推进、提升市域治理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以“四个进一步探索”引领创新,以“一县一专项”工作模式深化监督,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作风与腐败问题“大治理”,推动“清廉玉溪”建设向实体化、项目化迈进,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以监督的“硬措施”护航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实实在在促进玉溪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推动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