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清廉云南”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动的部署要求,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对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16个州市“一把手”们有什么话要说→
全面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要求
为昆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
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是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昆明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清廉昆明”建设大格局,全方位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昆明市委将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全面落实“十大专项行动”和十张“工作清单”,深入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昆明”,为加快“六个春城”建设、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深化“四责协同”建设“清廉曲靖”
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 李石松:
省委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曲靖市委将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制度机制,紧扣“十个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惩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体系、监督体系,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实现质的提升。强化示范创建,全域推进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9个“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清廉建设有效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努力取得更大治理成效,为推动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