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1%,水质长期为劣V类在生态环境部‘挂号’的思茅河莲花乡国控断面水质好转,2022年实现全年均值脱劣,为Ⅴ类水……”
前不久,普洱市晒出了2022年河湖保护治理成效。这个成绩,既源于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与努力,也得益于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重点专项监督,助推河湖治理的工作成效。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一场涉及治河体制机制的重大实践和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如何举全市之力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这项河湖保护治理工程?考验着全市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2017年,普洱市吹响河湖长制工作“出征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将持续改善全市各水域水体水质摆在首位,把各级各部门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拉开了一场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
2021年7月,江城县收到市河长办公室通知,勐野江流域龙马电站库区和李仙江流域戈兰滩电站库区存在养殖期限违反行业法规规定、网箱养殖饲料影响水域环境等问题,要求于2021年9月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取缔网箱养殖。但是到了12月,仍未拆除完成。
“拆除工作时间跨度长,其中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压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该市纪委监委要求江城县纪委监委成立专案工作组,深挖细查网箱养殖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背后的问题。
最终,通过以事立案、直查直办,查处6个单位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3人和2个党组织,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6人,责令3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目前,违规养殖设施已经全部拆除,李仙江流域水质得到有效提升。
“以前江面上网箱遍布,到处是垃圾,还常有死鱼散发出臭味。经过整治以后,河水清澈了不少,环境也好了不少……”日前,当江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李仙江流域戈兰滩电站库区网箱养殖整治情况时,库区周边的村民说道。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动真碰硬、铁腕治水的一个缩影。
去年,该市纪委监委聚焦全市各水域保护治理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纪律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的监督,重点关注在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设施的监管和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等工作中,各级河湖长责任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慵懒怠政、失职失责等问题,坚持“零容忍”,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思茅区纪委监委对思茅区“五湖一河”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自查问题60个,发现问题37个,提醒教育20个部门。
景东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文井镇川河边采砂场直接将污水排进川河,占用河边基本农田堆放砂石等问题,开展川河沿线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追责问责2个党组织、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
在监督护航下,随着水资源的保护、水污染的防治、水环境的改善、水生态的修复,全市各个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水质日益提升……一幅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动画卷正在普洱大地徐徐展开。(廖翌含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