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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 持续深化涉粮腐败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2-11 12:18:42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日前,省纪委省监委连续五批对20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这些“案中人”,有的在粮食购销、项目建设中收受贿赂;有的伙同他人套取粮款进行私分;有的违规出借粮款收取费用;有的挪用粮款购买彩票、用于理财,等等。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涵盖粮食购销领域贷款、收购、存储、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较大,性质极其恶劣,给全省粮食安全特别是储备粮安全带来致命风险隐患,是必须坚决割除的毒瘤、清除的毒源。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党员干部,必须从这些反面典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日前通报的系列涉粮典型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我省粮食购销领域“靠粮吃粮”问题依然突出,虚构交易、虚假轮换等行业乱象依然突出,主管监管缺失、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仍然任重道远,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仍然非常艰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将粮食购销作为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整治。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提升,摒弃克服厌战松懈情绪,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鼓作气、乘势而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彻底惩治系统性腐败目标任务,紧扣各自职能职责,打通“惩”、“改”、“治”之间的内在联系,自觉将“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和要求贯穿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顽固性,深化规律性认识,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推动系统施治、实现根治。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惩治震慑,紧盯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责任、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重惩处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深化拓展不能腐的刚性约束,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以及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粮食政策制定、审批监管、风险管控等制度机制,健全粮食领域执法机构体系,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要巩固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觉悟,加强粮食购销领域廉洁文化建设,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结合涉粮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引导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警醒知止,不断提高党性觉悟、构筑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