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吴大哥一家搬进了临翔区玉龙湖花园保障房,在新家里过了一个温暖舒心的春节。“新年新气象,新家新生活!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说起新家,吴大哥满脸幸福。
为了让像吴大哥家这样有实际需求的家庭住有所居,充分发挥保障房兜底保障作用,去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聚焦保障房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用“小切口”撬动民生“大杠杆”,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政策落实公开透明、保障实施公正有力,让保障性住房更有保障。
“对已入住公租房的人员,你们多久进行复核一次?”日前,临沧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
面对工作人员的提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一年两次对入住公租房人员的住房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加快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化手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对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租房,转租、出借公租房等问题的,一律予以清退,列入公租房申请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这些有力举措的落实,得从该市开展的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清理整治说起。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转借、转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临沧市纪委监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深入一线走访座谈、查阅账目台账资料,严格清查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空置、改变公租房结构和使用性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长期拖欠租金和物业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清理违规租赁保障房1084套。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召开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分析研判专题会议、谈话提醒、每半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的方式,及时跟踪掌握整治进展情况,提升巩固整治成效。
“只有深化标本兼治,做到惩治结合,才能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市纪委监委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定期集中清理排查、准入条件定期复核、租住行为日常巡查等7项制度规定,从制度源头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
“安居才能乐业,保障性住房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我们将持续紧盯群众所需所盼,以深监督让保障性住房有保障,让群众安居更安心。”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史艳菊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