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谋取私利,不仅愧对组织的培养,也辜负师生的信任……”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昆明市嵩明县嵩阳三小党支部原书记、校长章某悔恨地说。
此前,嵩明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嵩明县嵩阳三小党支部书记、校长章某利用手中权力为其弟章某某通过承揽学校师生食堂蔬菜配送业务等谋取私利问题的匿名举报件。该件因问题反映具体、细节清楚、数据详实,引起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
随即,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包案督办,第一纪检监察室、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及相关教育部门联动推进调查。在进行前期深入摸排并参考信访件所反映问题及数据的基础上,调查组经分析研判,决定采取外围摸排、与相关人员谈话、核查相关账目的方式推进调查。
调查组先后调阅了2022年3月份由其他蔬菜配送公司为附近学校供应的报账凭证和其他学校相同时期的采购明细,发现嵩阳三小各类蔬菜的配送价格基本高于市场价格。
“向学校食堂配送蔬菜的具体价格你是否知道?”“配送蔬菜前后共有多少环节,你能否说得清楚?”“配送合同签名字迹为什么和你现在的字迹不相符合?”……随后,调查组找到了为嵩阳三小配送蔬菜公司挂名老板,并与之开展谈话。
面对一连串的问题,挂名老板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为嵩阳三小配送蔬菜的公司叫嵩阳某农副产品经营部,他只是挂名的老板,真实的经营者是嵩阳三小党支部原书记、校长章某的弟弟章某某。为了使用挂名老板叶某的名字,章某某每个月向叶某支付5000元工资,2021年底,叶某还拿到10000元的分红。
此外,调查组还与肉类验收人员董某、验收及称重人员施某、记账报账人员王某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10余人进行了谈话。到此,一场由章某和章某某姐弟二人精心策划不通过询价、不进行竞争性谈判,未通过嵩阳三小“三重一大”决策的“买卖”彻底浮出水面。为掩盖学校食堂物资配送优亲厚友事实,二人还营造了“合同手续上无我,转账记录上无我,公司盈利上无我”的假象。
最终,时任嵩阳三小党支部书记、校长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陈某、杨某受到批评教育,其他相关人员被提醒谈话。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全县学校食堂招投标及采购工作专项整治,深挖学校食堂违纪案件背后的问题和根源,对全县63家学校开展“全面体检”,提醒谈话43人次,发现问题152个,完善各类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7个。(丁刘杰 向舒)